《2020年馆陶县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做好我县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认真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邯郸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20〕42号)要求,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效消除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根据《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的通知》(邯政规〔2018〕11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邯政办规〔2019〕4号)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